发布日期: 2023-03-15  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685 次
公司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U8集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
各位同学:
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公司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3〕1号)文件精神,以及《U8集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》规定,现将公司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U8集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U8集团2023年全日制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二、评选原则
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先申请、再评选;不申请、不评选”的原则,在“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”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工作。

三、评选比例

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全校毕业生总数的8%,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不超过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% 。

现将U8集团2023届毕业生按比例分配参评名额公布如下:

公司

公司推荐名额15%

校优报批名额8%

市优报批名额5%

U8集团

50(含市优)

27(不含市优)

17

四、评选条件

1.校优秀毕业生

(1)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、政策;

(2)遵纪守法,品德优秀,诚信意识较强,学术道德良好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;

(3)乐于助人,关心集体,有奉献精神,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;各学年操行评定成绩至少两次为“优秀”的应届本科生;

(4)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“优秀员工标兵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先进个人称号,或者二次以上“优秀员工”、“社会工作积极分子”等先进个人称号;

(5)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,成绩优秀,并至少获得过二次二等以上(含二等)人民奖学金或一次专项奖学金。此外,入学以来每学期平均绩点不低于2.5;

(6)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,能够率先升学深造或就业的员工、自愿赴西部和艰苦行业就业、志愿服务西部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、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士官计划”和基层专项招录计划等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(需提供相关证明);

(7)退伍的应届毕业生授予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,不占当年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名额,若申请市级以上(含)优秀毕业生,同等条件优先推荐;

(8)申请阶段处于休学或是保留学籍同学不参与此次评选。

2.上海市优秀毕业生

公司在校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择优推荐,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不占用公司校优秀毕业生名额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时间节点

评选流程

3月15日

公司在易班、公司网站上发布通知

4月3日-4月10日

(下午16:00截止)

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,应向公司提交申请,申请所需提供以下材料:

申请表格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:

申请市优的同学需要同时填写附件1《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和附件2《U8集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;

申请校优秀毕业生需填写附件2《U8集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;

所有申请校优和市优的同学都需要填写附件3《U8集团2023年度U8集团校(市)优秀毕业生报名表》。

填写及提交注意事项:

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一栏留白,由公司统一填写;

附件3发送至2951163721@qq.com,文件及发送主题命名为:优秀毕业生申请附件3+姓名;

所有表格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格式。

佐证材料注意事项:

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纸质版复印件:个人成绩单、奖学金、先进个人称号、各类获奖证书等。

佐证材料时间范围:

佐证材料有效时间为自2019年9月到2023年4月10日下午16:00前,且均以证书上的时间及公章为准,具体要求见附件3。

4月11日-4月17日

公司根据评选条件拟定初评名单

4月18日-4月24日

公司对初评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,报经理审批,确定校(市)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,公司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公司。

六、相关说明

被评选为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候选人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,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:

1.离校前出现违法、违纪行为、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;

2.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为良以下者。

七、工作联系人

联系人:秦梅 联系电话:021-61900765   E-mail:mqin@shou.edu.cn  


附件1:上海市普通高等公司优秀毕业生登记表(不要更改表格格式).docx

附件2:U8集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(不要更改表格格式).docx

附件3:2023年度U8集团校(市)优秀毕业生报名表.xlsx

U8集团

2023年3月15日

注:公司推荐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待公司审批通过后,员工需登录“上海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”填写相关信息,提交并打印系统中新生成的市优毕登记表。